实验室安全检查基本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21


  1. 为了确保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的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实验室人员和参加实验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2. 各实验室房间负责人是其安全第一责任人,参与教学实验的学生安全责任由教学实验指导老师负责,参与科研实验的学生安全责任由其导师负责。每个实验室应选配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或涉及射线、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管理。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实验人员应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方面实验室房间,要根据该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其日常管理人员以及在该实验室内进行实验的所有人员需认真执行。

  4. 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使用,严禁乱接电线,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5. 各实验室房间负责人每日值班时需检查水电门窗是否正常,仪器设备状态是否良好。有气瓶、危化品等实验室还需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相应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登记对应的记录表中,没有问题或隐患则填写“√”,存在问题或隐患则如实填写并反馈实验室安全员及实验室主任;如实验室房间没有该检查项目,则在对应项目下填写“○”。

  6. 各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由相应各实验室负责人留存保管,实验中心主任和学院安全管理员每月定期检查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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